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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郑重声明

    作者:太昌能源来源:www.lztcny.com时间:2020-09-012441次浏览

尊敬的天然气用户:

近日,我公司在实际走访调查中,发现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以及破坏燃气设备设施及偷盗燃气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收到用户反映,发现社会上有人以“天然气公司”的名义进行户内改管,甚至以入户安检等名义到用户家中强行推销燃气报警器,其行为致使一些不明情况的用户蒙受经济损失,同时给用户后期用气埋下安全隐患,并且严重损害了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的声誉。

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

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并未开展任何推销燃气报警器、灶具连接管等活动。也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及个人向用户推销燃气报警器、灶具连接金属软管等。敬请广大用户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二、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不得偷盗燃气,不得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违反条例规定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相应罚金;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我公司将定期对燃气用户进行免费入户安全检查,入户安检人员均会着统一工装、佩戴印有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标识的工作证。请仔细核对上门人员身份,严防不法商贩推销燃气具时擅自改动家中燃气设施,埋下安全隐患。 

为了防止他人冒充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员工,用户如需办理各类燃气业务,请拨打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0830-8919816,由我们的工作人员回复后,安排专业人员上门处理,敬请广大燃气用户知晓。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权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如果有用户发现上述情况及行为,请及时与我公司或公安机关联系。我公司将秉承“服务万家”的理念,不断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用户用气安全,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向用户提供周全的服务

特此声明! 

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